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2025年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10月11日18:10:02279阅读模式

为推动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果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解决单一科技成果效果不明显,应用场景受限制等问题,集聚科技优势开展攻关,切实推动科技成果在产业端转化应用,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现发布2025年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助方向

生猪遗传育种与繁殖、营养与饲料、养殖环境与工程、疫病防控、生猪大数据、肉品加工与安全控制等领域。

二、资助数量

本年度拟支持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不超过6项。

三、成果来源

1.2021年3月以来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或重庆市畜牧科学院自有成果。

2.2021年3月以来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或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与其他单位共有成果。

3.其他单位授权给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或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的成果,且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或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成果收益占比不低于20%。

四、实施期限和资助强度

实施期限1-2年,额度为50-300万元/项,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

五、关键指标描述

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集成技术的水平。

2.示范基地数量和规模。

3.经济社会效益。

4.技术转让或许可收入。

六、申报要求

(一)项目牵头部门

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内设部门。

(二)项目申请人

1.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的在职人员。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申报限项规定

1.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员同年只能申报或参与申报1项此类项目。

2.已主持1项或参与2项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此类项目。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按照模版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申请人依据《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教〔2022〕17号)、《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渝科局发〔2022〕68号)、《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生猪创新中心〔2024〕25号)等相关规定编报项目预算。

八、申报书提交方式

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到邮箱2430569387@qq.com;纸质件(一份)提交至成果转化与乡村振兴部1202办公室李海敏处(17685048953)。

九、项目咨询

成果转化与乡村振兴部

周  鹏  18696615367

陈伊男  023-46270837/19946985873

附件: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